| 延安高新区管委会2022年度约束类减分指标 | |||||
| 考核项目 | 评价要点 | 减分上限 | 责任领导 | 牵头责任部门 | 备注 |
| 政治 底线 | 1.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的。 | -10分 | 路伟奇 | 党政办 | |
| 2.意识形态、巡视巡察、民族宗教、维稳、审计等方面发生重大问题或在一定范围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 | |||||
| 3.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执规责任出现问题的。 | |||||
| 4.受到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和国家部委或省委、省政府通报批评的。 | |||||
| 5.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查处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 张永萍 | 纪检监察工委 | |||
| 防范 化解 金融 风险 | 1.新增违法违规举借政府债务的,新增或瞒报债务情况的。 | -10分 | 乔东波 | 财税分局 | |
| 2.未完成债务化解任务的,发现存在虚假化债、谎报化债情况的。 | |||||
| 3.债务风险等级为黄色风险等级以上的。 | |||||
|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不力的。 | |||||
| 5.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进度未达到国定标准的。 | 丁许军 | 经济发展局 | |||
| 6.辖区内发生重大金融风险或重大非法金融活动及群体性事件的。 | |||||
| 生态 保护 | 1.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不力的,水质排名出现下降的。 | -10分 | 刘涛 | 规划建设局 | |
| 2.发生重大生态破坏事件、较大及以上突发生态环境责任事件的。 | |||||
| 3.中央和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未按时限要求整改到位的。 | |||||
| 4.对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工作方案落实不力,在实施情况评估中评为不合格的。 | |||||
| 5.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和管控不力的。 | 刘保全 | 国土分局 | |||
| 安全 生产 | 1.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较大及以上典型事故被中、省通报的。 | -10分 | 丁许军 | 经济发展局 | |
| 2.在设防标准内洪水期发生堤防决口、水库垮坝、城镇受淹情况的。 | |||||
| 3.发生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起数超过近三年平均数的。 | |||||
| 4.在应对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或重大险情时,应急响应处置不力,造成次生、衍生重大事故或灾害的。 | |||||
| 5.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力的,未完成健康延安建设任务的。 | 刘涛 | 社会事务局 | |||
| 社会 稳定 | 1.涉稳风险预警防范率未达到83%或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率未达到92%的。 | -8分 | 刘涛 | 党政办 | |
| 2.整治突出毒品问题不力的,移送起诉毒品犯罪嫌疑人数较三年平均值同比下降的。 | 陈旭东 | 公安分局 | |||
| 3.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不力的。 | 刘涛 | 党政办 | |||
| 4.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 路伟奇 | 党政办 | |||
| 5.发生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30人以上集体上访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 组织人事局 | ||||
| 6.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不到位,未能及时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造成负面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 丁许军 | 经济发展局 | |||
| 7.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发生1次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案件结案率低于90%或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率低于100%的。 | 刘涛 | 城市管理执法局 | |||
| 8.发生1起以上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或发生1起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制作野生动物行为,或在查处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案件时发生1起以上以罚代刑行为的。 | |||||
| 9.发生1起以上重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的。 | |||||
| 10.发生未履行审批手续或未按批准方案建设影响文物安全的建设行为或发生盗窃、盗掘、火灾、破坏等造成文物损失、损毁的。 | 陈旭东 | 公安分局 | |||
| 社会 管理 | 1.文明典范城市建设工作不力的。 | -6分 | 刘涛 | 城市管理执法局 | |
| 2.城市精细化管理与执法工作不力的。 | |||||
| 3.落实中省教育政策不力的。 | 社会事务局 | ||||
| 4.重大专利案件发生及结案后未及时报告备案的。 | 丁许军 | 经济发展局 | |||
| 其他 情形 | 其他方面发生重大问题,对全市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 | -6分 | 刘涛 | 社会事务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