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兆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医疗工作的建议》(第208号)提案已收悉,答复如下:
一、严格落实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
我市今年,完成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共计490名(分别为2021年因受疫情影响尚未招聘的340名和2022年150名)。截至目前,2021年的340名医疗定向招聘工作,已接近尾声,待进行面试工作。2022年150名医疗机构定向招聘的笔试工作也已经结束。这批次的招聘工作将大大缓解乡村医疗机构人才短缺的状况。
二、扩宽人才渠道,争取放宽招聘条件
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意见(暂行)》(陕政办发〔2013〕36号)文件。现阶段,对于脱贫地区、艰苦边远地区的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放宽至大专学历,放宽到大专学历的,临床医学专业须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并且,在招聘过程中其他条件中可以限制本地生源或本地户籍。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支持。
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