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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116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2-10-21 14:25

尊敬的王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进延安市区交通警察工作方式的建议》(第11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我们十分感谢您对我市公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关注,对于您提出的《关于改进延安市区交通警察工作方式的建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认真梳理分析了该项建议,并成立工作落实小组,制定了详细的落实计划。现就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在提升执法队伍素质方面,对于您提出的“尽量使用文明用语,坚决杜绝带有歧视、侮辱性执法言语”。年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市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执法工作,成立了以支队长为组长、支队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各交警大队大队长为成员的全市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并制定下发了《2022年全市交通管理法制工作要点》《2022年全市公安交警系统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提升我市公安交警规范执法能力实施方案。其中涵盖您提出的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教育、使用文明用语;避免以经济处罚、创收为目的的工作方式(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任务指标);政府投入信息化建设,对短暂、暂时不合规驾驶行为以教育为主。明确了加强规范化、文明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制定了工作目标和考核办法,使全市交警系统的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工作认识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有力,目前正在实施当中。

同时,根据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并且结合我市公安交警在道路执勤时经常易发的一些问题,交警支队党委将今年确定为“基层交警中队建设年”开端之年。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公安交警队伍执法综合素养,6月22日至24日交警支队举办直属大队中队长(教导员、指导员)培训班、7月6日至8日举办直属大队优秀辅警专题培训班,课程涵盖思想政治教育、交管专业知识、执勤执法素养、心理健康教育和体能实战训练等“五大科目”展开,共计直属大队135名基层中队领导和优秀辅警受训,使广大民辅警进一步树立“立党为公 执法为民”以人民为中心的正确执法理念,有效改进提升广大民辅警执法方法及执法素养。

二、在执行行政处罚方面,对于您提出的“避免以经济处罚、创收为目的的工作方式”的建议。近年来,部省市各级公安部门多次制定下发文件,要求严禁对下级部门下达、分派罚款指标,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目前,交警支队各直属大队均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根据交通秩序管理和交通事故预防的要求,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不存在以创收为目的工作方式。

此外,为持续推进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体现宽严相济和精准执法,提升执法效果。公安部交管局于2021年7月20日制定了《交警系统改进执法工作“六项措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制定了实施方案。列明8类严重违法严查严处,10类一般违法首次警告,7类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并于2022年7月8日修订部分内容,将一般违法首次警告名单扩大至15类,目前我市交警严格贯彻部局、总队要求,按照规定执行。

再者,我市公安交警执法时,将违法行为人违法事实及违法代码上传至公安网公安交管综合应用平台,只能依据平台默认设置的警告或罚款数额进行处罚,该平台由公安部交管局、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进行日常维护,市级公安交管部门无权修改相关罚款数额或免于罚款。故我市公安交警在日常执法时,只能执行公安部交管局、省交警总队相关规定,无自由裁量权利。

三、在改进执法方式方面,对于您提出的“政府投入信息化建设,设立驾车违规预警机制,对短暂、暂时的不合规驾驶行为以教育为主,及时整改的免于经济处罚。对于不听教育的给予处罚或加重处罚措施”建议。为进一步规范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公安部交管局制定下发《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操作规程》),并于2022年1月20日正式实施。该《操作规程》明确规定:公安交警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应当提醒纠正在先,责令立即驶离。经提醒纠正后,未按要求驶离的,依法予以处罚;按要求驶离的,不予处罚。但在城市严格管理路段违法停车的、压占人行横道、网状线违法停车的、违法停车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一天内被第二次提醒警告违停等特殊情形下,可以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予以处罚。依照该《操作规程》,目前我市公安交警在查处违停时,经与移动公司协调对接,除以上几类特殊情形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予以处罚外。在查处其他一般违停时,均根据机动车登记信息中备案的联系方式通过短信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责令其立即驶离。对于通知10分钟内驶离的,不予处罚;对于通知10分钟后未驶离的,才制作《违法停车告知单》,通过警务通上传违法。但公安部交管局将该《操作规程》列为内部文件,同时明确要求《操作规程》仅供内部掌握,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或者向社会宣传、公开解读。故虽然目前我市公安交警针对查处违停以“十分钟提醒纠正在先、警告教育为主、处罚罚款为辅”的方式进行执法,但广大市民并不知晓。

另外,如您遇到有交警执勤执法不规范现象,请您拨打我们交警支队法制大队的交警不规范执法投诉电话:0911-2210952,我们必将严肃查处该类不规范行为,保证树立圣地交警规范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热心及建议,希望我们的答复能得到您的理解和满意,也希望您今后提出更多的监督意见,共同促进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提高。

延安市公安局

2022年9月15日